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对于累犯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刑种或较长的刑期。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应当”即必须的意思。3、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对累犯不得假释。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对于累犯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刑种或较长的刑期。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应当”即必须的意思。3、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对累犯不得假释。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对于累犯可以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般不少于3个月。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确定一个基准刑,在这个基准刑之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最终量刑,从重处罚不得超过法定量刑幅度。
行政处罚主要有五种:(一)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二)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三)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累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