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明显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基于缔约时违背诚信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赔偿信赖损失,由受害方证明对方过错;侵权责任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归责原则多样,赔偿范围广,举证规定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有诸多区别。前者基于缔约中违反先合同义务,保护信赖利益,要求缔约有过错等,赔偿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赔偿损失;后者因侵害法定权益,保护固有利益,构成要件依情况而定,赔偿范围广,责任形式多样。

咱们这儿说的缔约过失责任,它就是只出现在那些为了签订合同而互相联系交流的人身上,那些人在整件事情中已经建立起了相当的信任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合同纠纷中,有一种纠纷是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诚信的原则,造成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这种行为会造成合同的无效,是属于缔约过失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概念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并不归类于违约责任范畴,它们属于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赔偿方式。首先,缔约过失责任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则是由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自行约定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