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中我们应该遵守相应的规定,特别是出现一些违约责任的情况就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那么对于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有法律的规定的?这需要我们对这方面的内容有清楚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一方存在故意违反诚信原则,另一方当事人在信赖的基本上签订了合同,造成合同明显不利于自己,这种合同构成缔约过失,得利方要承担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是如何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是如何的《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法定之债吗?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法定之债,是在合同订立中一方违背诚信义务致对方信赖利益受损应担的赔偿责任。其产生非因约定,由法律规定,如恶意磋商等情形。它具有法定性,能保护缔约当事人权益,维护交易安全稳定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缔结合同的时候,当事人要遵守签订合同的原则,当事人以履行诚信义务,如实告知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出现缔约过失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导致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有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