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不属于公假,公假是公共假期,由国家规定;年休是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工作年限设定的带薪假期,具体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
带薪年休假属于劳动纠纷。用人单位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年休假是法定的,但不是强制的,职工和公司协商解决;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是的。带薪年休假也可以叫做带薪年假,这主要是指在职工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支付其年假期间的工资报酬。而对于职工来讲,并不是只要参加了工作就会有年假。
带薪年休假规定:一、带薪年休假的含义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二、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
是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