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在尚未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应认定劳动者与派遣机构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用人单位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承担法律中用工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有。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规定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核对劳动者信息和派遣材料;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工资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等。
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
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还没有从劳务派遣业务中获利,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