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债务人来说,是需要及时向债权人履行相关的义务的。有的第三人可能会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以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

分公司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合法。分公司不具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经营资格和能力,可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履行合同义务且有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若超范围履行有风险,总公司不追认可能致履行瑕疵或无效。

现实生活中,签订代为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那么,代为履行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代为履行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

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该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承担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的责任,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那么如何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附随义务往往

在我们签订合同之后,应该进行履行合同的义务。那么在合同解除之后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对于合同签订双方来说就需要做好相应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