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代位继承人的债务谁承担?当原继承人无力或者主动放弃继承权时,法律赋予了代位继承人依照遗嘱的指定顺序进行继承的权利。这个制度的核心在于,它不只是关乎于财产权益的流转和转移,更重要的是包括了对于债务责任的继承与承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被代位继承人的债务由谁承担?在此种情况之下,若被代位继承人未进行继承或主动放弃继承权利时,则应由其他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依特定次序代为行使继承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当中,遗产继承已经成为了于法律保护的一项常见社会现象,但是遗产继承所继承的并不只有财产,还有被继承人所承担的相关债务以及应尽义务,那么在我国法律中,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承担?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代位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时可代位继承。其对被继承人债务,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继承10万遗产,对8万债务先清偿,剩余归己;若遗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超出部分一般不负清偿责任,如5万遗产对10万债务,只需用5万偿债。

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承担?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