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代位继承权适用条件有什么

代位继承权适用条件有什么

2023.03.09 婚姻家庭 299人浏览举报
解析
代位继承权适用条件:
1、时间条件。代位继承仅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时;
2、主体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才有权继承;
3、其他条件。
【风险提醒】独生子女都不一定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拿着遗嘱遗产继承手续,还要其他子女到场?这一些不是很遥远的问题,就是我们生活中实实在在的继承法律风险问题。如何做好继承这些流程事务,减少口舌之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见。
【专家建议】遗产继承分为2种方式。
1、公证处继承。
如果全体继承人可以协商一致,携带资料文件,一起到公证处签字,公证一份继承遗产的方案,然后凭借继承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银行存款领取了。
2、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有人不配合,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遗产继承了。
法院会通知全体继承人参加诉讼,发表意见, 事实调查。然后出具遗产继承的判决书,凭借判决书领取遗产。
因此继承开始之前遗嘱是非常重要的,建议遇到遗嘱问题,提前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可以帮助您:
1、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遗嘱、继承方面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遗嘱的要件、效力、形式、后果等方面进行专业解读。
2、在当事人作出不符合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遗嘱的情况下,见证律师可根据法律与经验协助当事人修改遗嘱,以使见证遗嘱符合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可以有效避免歧义和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3、律师可以提供最省事的方式,对于当事人的服务较好,可以约定时间办理,还可以根据您的情况,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法律服务。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报告编号:NO.202303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193438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
    在一个人死亡之后,他的财产是会被继承的,而继承的种类是非常多的,其中就包括代位继承,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讲解适用代位继承应符合的条件。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
  •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只有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若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死
  • 代位继承的适用的条件有
    代位继承适用需满足四个条件: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包括多种情形;代位继承人须是被代位人晚辈直系血亲;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同时满足条件才合法有效。
  •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需满足: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是被继承人子女(包括多种子女);代位人是被代位人晚辈直系血亲;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以保公平合法。
  • 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适用条件: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是其子女(含多种类型);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晚辈直系血亲;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份额;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 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在适用条件上的异同
    您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微.信联系付费获得专业咨询 (微.信手机同步)。
  • 合同要约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具体分析。
  • 无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你好
    您好,(1)申请家庭中夫妻双方至少1人具有无锡市市区城镇户籍,户籍要满5年; (2)以家庭以户为单位,对申请家庭财产状况人均不能超过20万及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人均低于3799元(含)以下; (3)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 惠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以中央机关为例,正部级、副部级、正司(局)级、副司(局)级分别为54平方米、42平方米、24平方米和18平方米,与15年前的老标准相同。处级干部面积则由9平方米增至12平方米;处级以下也从原来的6平方米增至9平方米。省级机关同样如此。
  • 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各地规定稍微有些差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