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在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
申报办理流程: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遭遇工伤后,工伤保险的申报有两种途径并且受相应的时效限制:由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启动网页浏览器,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点击红框所示连接,可进入工伤保险的登录界面,在登录处输入中心分配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工伤险网上申报系统,若用户未成功登录系统,系统将重新显示登录窗口。
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现金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应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流程:如果单位为职工交了工伤险: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程序是: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