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当前对被征地农户的补偿主要是采取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缺乏相应的其他配套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户以后的许多年甚至一辈子,就靠这点土地补偿费,有限的土地补偿金往往不能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
征地补偿不给应承担法律责任,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如果土地被违法强行征收,土地使用权人要依法维权。
征用土地,应该尽量用国有、公有土地调剂,无法调剂的或者调剂后对被征用土地者的生产、生活有影响的,应该发给补偿费或者补助费。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由当地人民委员会会同用地单位和被征用土地者共同评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或者搜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合理补偿。
拿不到自己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