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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吗

2024.04.24 婚姻家庭 20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第三者是不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夫妻双方中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赔偿:
(1)一方有重婚行为;
(2)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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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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