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2024.04.24
婚姻家庭
290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办理
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
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
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四)如果是
离婚人士,需持
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
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
结婚证及原配偶的
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
居民身份证与
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若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
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新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这些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顾斌律师
2022.04.14
227人看过
-
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需要以下证明:1.男女双方出具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证件;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其它证明材料。
顾斌律师
2022.05.10
373人看过
-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赵彪律师
2019.08.21
1521人看过
-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沈辉律师
2018.11.02
11546人看过
-
双方均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最后,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
。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需根据民政局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应的材料。目前很多地区需要提前在婚姻登记网上系统进行预约后方能前往现场办理。一般需要准备三类材料:一是个人身份证证件材料;二是两人无配偶和无血缘关系证明材料;三是结婚证。
-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4、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顾斌律师
2022.04.20
36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