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条件可以。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如果年满30岁后,即使是单身的人也可收养子女。但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收养子女: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作为收养孩子的收养人,我国法律对收养孩子的收养人的要求是: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其限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收养子女:(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收养子女:(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一、收养原则 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二、被收养人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以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