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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2022.11.25 刑事辩护 1265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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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6、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7、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8、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9、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0、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11、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12、骗小孩子的包或者用硬币从投币机里骗取钱物的,也以盗窃罪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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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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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2、多次盗窃;3、入户盗窃;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是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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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赵善博律师 2019.08.23 100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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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辉律师 2020.08.10 943人看过
  • 哪些情形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都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其他情形都没有数额的限制。

    刘辉律师 2020.08.13 1268人看过
  • 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

    曲衍桥律师 2023.05.12 23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会以盗窃罪立案

    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会被以盗窃罪立案追诉。同时,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不计算盗窃的数额,都应当以盗窃罪立案追诉。

    刘辉律师 2020.08.06 1154人看过
  • 哪些情形成立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可能成立盗窃罪,依法处刑。

    刘辉律师 2020.07.30 1295人看过

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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