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定: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
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只要在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提供工具,提供帮助,或者进行望风等行为,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都被认定是共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1、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2、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至三千元人民币,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若盗窃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存在如下情形,亦构成盗窃罪并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两年内三次盗窃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