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并使用信用卡一般会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依法应定盗窃罪。涉案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行为人盗窃的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并使用的;(2)行为人盗窃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行为人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并使用的;(3)行为人知道盗窃的是伪造的信用卡,或者知道是作废的信用卡,对其进行技术操作后将死卡恢复功能并使用的;(4)行为人盗窃的是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并使用的。刑法规定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中的信用卡应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但盗窃伪造、作废的、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应定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
一般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界定为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界定为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一般会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一般会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信用卡但并未使用构成犯罪,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中,新增了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按照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盗窃信用卡的行为破坏了信用卡的制作、发行和申领秩序,客观上实施了刑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