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立公证遗嘱有特定法律程序和要求,遗嘱人要向有管辖权公证机构申请并带相关材料,公证机构审查身份等,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表达遗嘱内容,公证员制作公证书,效力较高,可变更或撤销。

公证遗嘱的订立公证遗嘱是指由立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均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公证遗嘱经过审查后可以直接采信。更有利于立遗嘱人和继

订立公证遗嘱要遵循一定步骤,遗嘱人先准备身份证件、财产证明等材料,再亲自或特殊情况让公证员上门申请,公证机构受理审查,确定遗嘱内容,公证员见证签名,最后审核无误出具公证书完成订立。

我国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那么,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呢?下面就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如何订立公证遗嘱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

订立公证遗嘱要先由遗嘱人向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接着公证处审查,通过后遗嘱人亲自书写或由公证员记录,签名注日期,公证员监督盖章出公证书,变更撤销也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