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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限制有什么

2023.08.04 知识产权 24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著作权人已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录音制作者不得擅自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权人付酬,也需要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付酬。并且在使用演绎作品时,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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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报告编号:NO.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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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权人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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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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