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造成交通事故由监护人担责。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再小的或者是精神智力有障碍的人都属于无行为能力人,这些人都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施工方若是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施工方若是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施工方若是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未成年造成交通事故由监护人担责。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再小的或者是精神智力有障碍的人都属于无行为能力人,这些人都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2、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实施该行为的侵权人。另一类是对公共道路具有养护、管理职责的主体。3、这一条分别对直接侵权人和公共道路管理人两种情况作了规定,直接侵权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偿代驾属于帮工性质,根据法律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应当由被代驾人承担赔偿责任。无偿代驾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被代驾人可以向代驾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