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混凝土质量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吴某承接农村
自建房翻建工程,从周某处采购商品混凝土,房屋浇筑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吴某拆除重建产生大额损失,委托程向玲律师向周某索赔。周某否认买卖关系、质疑鉴定结论、称签字受欺诈、主张吴某扩大损失,拒绝赔偿。
程律师接手后,全面梳理证据。通过完整的沟通、付款、供货证据及周某在另案的自认,锁定买卖关系;根据专业
司法鉴定及周某无法举证其他致损因素,明确质量责任;因周某无证据证明欺诈且未在法定期
限行使撤销权,否定其欺诈抗辩;结合鉴定报告和费用明细,厘清损失范围。
最终,
法院采纳程律师全部意见,判决周某赔偿吴某重建、鉴定费用等,相关费用也由周某主要承担,吴某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二、人身保险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身故拒赔)案
吴某为家人投保,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身故,保险
公司以职业变更未报备拒赔,仅同意退还现金价值。吴某委托程向玲律师起诉要求全额赔付。保险公司以职业限制、已尽告知义务、部分亲属无主体资格等理由抗辩。
程律师聚焦免责条款效力,指出保险公司未对职业限制免责条款明确提示说明,该条款无效;梳理完整证据链,证明业务员明知情况仍未提示风险,且保险合同成立超两年保险公司无权拒赔;结合条款明确理赔标准;依法回应主体问题。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免责条款无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承担案件受理费,吴某权益充分实现。
三、共有权确认及
拆迁补偿纠纷案
原被告系亲属,案涉房屋房改时双方出资,后产权几经变更登记在我方当事人名下。
房屋拆迁,对方主张共有权并要求分割补偿款,我方当事人委托程向玲律师应诉。原告以出资为由主张共有权。
程律师梳理产权流转过程,证明物权归属清晰;举证证明权益已结清;反驳原告主张,认为其已处分权益;对原告证据瑕疵质证,夯实我方证据链。
法院采信全部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诉求,原告承担费用,我方当事人权益获保护。
四、
离婚纠纷调解案
原被告因琐事感情破裂
分居,原告
起诉离婚,要求
抚养子女并由被告付
抚养费,被告委托程向玲律师参与调解。
程律师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配合法院调解,围绕核心事项协商;兼顾子女利益和双方意愿,细化探望约定;厘清债务和财产。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探望、财产、债务问题妥善解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矛盾化解。
五、
假冒注册商标罪不起诉案
赵某被指控假冒注册商标罪,涉案销售金额数万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赵某委托程向玲律师辩护。
程律师全面核查证据,梳理瑕疵;针对事实和证据发表辩护意见,指出达不到起诉标准;配合补查程序,跟进进展并再次阐述意见;与检察官沟通,论证不起诉依据。
检察机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赵某重获自由。
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程向玲律师在不同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无论是民商事纠纷中的财产索赔、保险理赔、物权确认,还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工作,程律师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有效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她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程向玲律师是
山东骏博
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正式会员,拥有近九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她长期深耕
潍坊本地司法环境,专注各类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业务涵盖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
工伤、
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在办案过程中,她秉持诚信执业、务实尽责的理念,严谨细致、逻辑清晰,既注重庭审抗辩,也重视诉前沟通和调解,力求高效解决纠纷。她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潍坊地区值得信赖的综合型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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