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债务关系中我们经常听说有不安抗辩权,那么到底不安抗辩权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贷款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导读: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关于贷款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接下来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不安抗辩权行使需满足: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先履行方履行债务在时间上合理且未届履行期;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此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不安抗辩权具有以下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