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最高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即为违法,属于高利贷。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超36%可以称之为高利贷,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超过部分将法院认定无效。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法院予以司法保护。年利率为24%至36%,这个区间为一个自然债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超过即是高利贷。
借贷利息超过借款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可认定为高利借贷的行为。当贷款人违反相关规定,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另外,《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照国家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则是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贷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就算高利贷。构成高利贷的,法律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是不予保护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高利放贷行为。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但利息高于年利息24%,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高利贷,但当事人自愿还款不超过36%部分,人民法院予以认可。无抵押现在一般的银行都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