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调解
离婚没有
离婚证。具体如下:
1、
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比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更高的法律效力,法院是不会为离婚当事人出具
离婚协议的,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
2、这份《民事调解书》就是双方离婚的证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无论任何情况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的时候,拿出这份离婚《民事调解书》就行,无须再办理《离婚证》,而且法院的离婚《民事调解书》证明效力远远高于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所以,离婚双方当事人要妥善保管好《民事调解书》,这就是法律给予的离婚证明;
3、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
4、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之所以是一种诉讼活动,是因为它是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中的一种活动,人民法院是该活动的主持者。法院调解的可能性有调解不成功,或者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则诉讼继续进行,调解成功则可审结案件。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报告编号:NO.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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