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投标保证金可以同时用。定金和投标保证金的目的、存在环节、退回流程和性质等均不同,可以并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定金和投标保证金可以同时用。定金和投标保证金的目的、存在环节、退回流程和性质等均不同,可以并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区别:一、提交主体不一样。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二、保证金额度不一样。三、有效期不一样。履约保证金是招标活动中,中标人为确保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提供的金钱保证,具有履约担保的性质。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所以,向某可以要求家具店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只能在双倍返还定金与违约金中选择一种,而不能并存。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代打投标保证金,但双方如果有合同协议的是可以代打的,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它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招投标法中的投标保证金分类规定如下: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招标人应当在下列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