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已离婚配偶的工资

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已离婚配偶的工资

2020.11.10 债权债务 105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单方债务不能执行已离婚配偶的工资,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011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顾双浩

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顾双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6513

    精选解答
  • 16660179

    阅读量
  • 债务人不还债时配偶没签字,债权人能否起诉债务人及其配偶
    起诉没有问题。 但你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 我在没结婚之前欠的债务,结婚之后房子是配偶的,能执行配偶的房产吗
    您好,如果房子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法院是不能执行的。请问房子是由配偶在婚前购买吗?若是婚后购买的,是以什么财产后买的呢,可以详细说说,因为夫妻房产的认定比较复杂。
  • 共同房产单方债务,能执行吗
    可找我金牌律师第一名评价后帮助你
  • 一方欠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你好,这是有可能涉及配偶责任的
  • 一方欠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以前《婚姻法》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作出规定,但是这始终是个热点话题,比如说丈夫瞒着妻子在外面欠下巨额债务,这个钱,妻子也要帮忙还吗? 《民法典》对此作出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简而言之,如果一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且不是出于夫妻俩共同的决定,那么这笔钱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