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位继承先于第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晚辈直系血亲可代替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等。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参与继承,在第一顺序,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进行。代位继承不影响第二顺序继承,二者在不同情形下发挥作用,不存在冲突。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时,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等。代位继承在第一顺序范畴内,只有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才继承,所以代位继承先于第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和代位继承有先后,代位继承优先。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先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的继承,是对先亡子女晚辈直系血亲的保护。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等,继承开始先第一顺序,无则第二顺序,有代位继承时先于第二顺序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时,由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法定继承分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先由第一顺序继承,无第一顺序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代位继承人在第一顺序范畴内参与遗产分配,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