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与其他该顺序的继承人平分遗产。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由所有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分该遗产。
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的条件;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
遗嘱中可以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遗产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不过,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并无规定。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代位继承的话,一般是要考虑到实际的情况,因为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这个要考虑到是否是属于赡养了的,然后是不是属于直系血亲的关系。
第二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