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当面咨询,是否判决离婚的关键在途感情是否破裂。法律上认定感情破裂有几十种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准备诉讼方案。
第二次离婚诉讼要搜集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你好,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二)《结婚证》;
(三)身份证;
(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
(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处理,准备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需要我们专业婚姻律师可以针对指导解答,可以点击头像发起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
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的,第一次判决书也是证据,分居证明也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