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六个月,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在3到6个月以后判决。第二次起诉离婚也是一审程序。一审程序的审限有两种,第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第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拿到判决书,对方不上诉的话,十五日后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后,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还有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积极提供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方便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对双方感情状态及时作出客观判断。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以下: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如果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次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是:1、当事人向一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庭审,当事人按照二审法院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3、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