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订单合同需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产品名称及数量、产品规格、产品价格、
产品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 (二)标的;
- (三)数量;
- (四)质量;
- (五)价款或者报酬;
-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七)违约责任;
-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报告编号:NO.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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