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多次
起诉离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且调解无效,会判决
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也没有在第一次诉讼后
分居一年,或者是能证明被告法定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报告编号:NO.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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