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行驶追偿权要根据不同情形依法行驶,民法典以及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针对不同情形有明确规定。
1、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应该要在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而且,在主债务到期之前或者之后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影响追索权的设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解除债务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没有追索权。保证人追索权的行使不可以超出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导致部分债务消除的,保证人对已清偿的部分有相应的追索权。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应该要在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而且,在主债务到期之前或者之后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影响追索权的设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解除债务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没有追索权。
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应该要在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而且,在主债务到期之前或者之后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影响追索权的设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解除债务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没有追索权。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方式: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若保证人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1、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应该要在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而且,在主债务到期之前或者之后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影响追索权的设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解除债务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没有追索权。保证人追索权的行使不可以超出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导致部分债务消除的,保证人对已清偿的部分有相应的追索权。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需要提供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的证据,例如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者是给债权人的转账记录以及债权人出具的收条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