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2022.11.14 婚姻家庭 10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报告编号:NO.20221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不是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赵彪律师 2023.11.14 55人看过
  • 担保人追偿权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债务是夫妻双共同签名的,或者一方签名,但事后经对方追认,或者用于生活生活所需的,是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追偿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发生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谢巧凌律师 2022.02.16 657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的条件

    债务担保人的条件: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王鹤然律师 2019.08.02 485人看过
  • 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共同被告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顾双浩律师 2020.10.16 1684人看过
  • 担保人是债务人吗

    担保人不是债务人,根据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顾双浩律师 2019.09.30 2308人看过
  • 担保人是债务人嘛

    担保人不是债务人。根据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韩翼驰律师 2022.09.21 199人看过
  • 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产生的延迟利息债务人必须还吗

    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而产生的迟延利息,债务人原则上要偿还。所谓“迟延利息”,一般是指对担保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时,按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王福宝律师 2019.08.19 1213人看过
  • 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之责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

    顾双浩律师 2019.09.29 1038人看过
  • 担保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债全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赵彪律师 2023.02.24 132人看过

程杰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1337

    精选解答
  • 86867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担保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做担保人的,个人担保不属于夫妻债务。担保人个人签名的债务,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担保产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担保人追偿权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代替债务人还债后向债务人追偿的,追偿的债务对于债务人来说,也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 传销中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的
    【案情】1997年8月25日,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2003年春节过后,张某经人介绍以外出打工为名到南方某省参与传销经营活动。在活动期间,张某于2004年11月15日,通过电话联系向刘某借款,刘某从邮局给张某汇款20000元。2005年7月2
  •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这应该是指合同之债。只有合同之债才存在使用什么
  • 夫妻共同债务,抚养小孩产生的债务都算吗
    抚养小孩属于共同生活发生的,属于共同债务
  • 因孩子自闭症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息不明无法判断
  • 夫妻俩男孩给女的打了产生的债务,想离婚是共同的债务吗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可以帮你分析一下,给出法律建议。
  • 公司经营产生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债务的性质 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2、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3、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或者不知情的情况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于共同债务吗?
    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一方不知情,这不是判断的关键。原则上无法分辨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二、民间借贷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借款的性质。1、如果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一方对另一方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