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大病险都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大病救助主要是针对困难家庭和个人的一项医疗救助制度,例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申请大病救助,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等)给予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大病报销,其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院等级,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一般医疗费用花费在0—4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85%;医疗费用在4万到8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90%;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的可以报销95%。
农村大病救助对象: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怎样申请大病救助,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