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限,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起6个月。2、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3、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关于担保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形,适用6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约定保证期间无效的情形,同样适用6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是指保证期间的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间的情形;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形,适用3年的保证期间。
充分强调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但不能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间借贷的担保有期限。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