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一般不超二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月,特定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等批准可再延长,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还能再延,发现新罪重新计算期限。

逮捕主要是由公安部门进行实施的,公安部门在实施逮捕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那么一般来说,这个逮捕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逮捕期限依情况而定。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不超二月,复杂案件可经批准延长。特殊重大复杂案件按规定还可再延长,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也有相应延长规定,另有重要罪行则重新计算期限。

批准逮捕期限一般7天,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被拘留者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至30日。司法实践中该期限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公检都要依程序和期限履职。

法院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羁押期限分不同情形:一般侦查阶段不超两个月,可依情况经检察院批准延长,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期限,身份不明则查清身份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