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有质量问题商家赔偿标准是: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一般没有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如果商品或者服务有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在其中,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三倍金额赔偿。如果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是欺诈,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销售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和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事先未说明的;(二)不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产品说明和实物样品表明的质量状况。销售人员按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销售者(以下简称供应商)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和供应商追偿。销售者未按第一款规定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订立的销售合同。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执行。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1、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十倍的赔偿。二、赔偿损失。可要求对方承担检查费、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检验无需第三方公证。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食品质量问题可要求十倍赔偿。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产品质量有问题赔偿如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则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对购房者负责,购房者不可能直接追究施工方责任,所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开发商维修;如果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超过之后发生的,那么业主就只能自行维修。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至于房屋具体质量问题的评估需要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