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关于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是,效力待定,即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无效。但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情外,合同有效。关于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大家都知道在订立代理合同的时候,一般是根据代理权、代理范围和代理期限等内容订立的,代理人一般根据这三方进行代理活动。那么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各位读者进行解答。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订立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中的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那么,超过权限订立合同是否有效?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案情]常鑫瓷质砖有限公司为了对外拓展业务,推销瓷质砖,于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