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抄袭他人作品的条件为:客观上存在违法的窃取他人作品的行为。抄袭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客观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窃取作品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这个过错既包括过失也包括故意。
首先,抄袭他人作品构成侵权。抄袭是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
作品被抄袭的,权利人有以下解决措施:1、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人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2、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引用他人的作品才避免侵权的要求:1、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3、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
1、剽窃是指行为人故意将他人作品原封不动或经改头换面后,冒名为自己作品发表的行为。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无异于偷盗和抢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它不仅是侵害作者权益,欺骗了作品的传播者和得到作品的公众,而且违反社会公道.2、剽窃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剽窃,后者被称为高级剽窃。低级剽窃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剽窃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剽窃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作品被抄袭的,权利人有以下解决措施:1、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人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2、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他人的作品才避免侵权的要求:1、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3、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