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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商标权应符合哪些条件

2022.11.25 知识产权 109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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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权的使用条件如下: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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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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