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不同规定,一般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为除斥期间;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行使;自民事行为发生起五年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自知道事由起九十日内行使。

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形下自知道或应知道事由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受胁迫自胁迫终止起一年内;明确放弃或超五年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规定旨在平衡利益、维护秩序。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撤销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了此期限还不行使,撤销权人就会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有效。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依情形而定:一般情形下,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行使;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起五年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通常为一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