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可撤销的婚姻有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因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
1、涉外婚姻的离婚外国人要带当事人的结婚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等材料。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澳门规定男女婚龄不得早于16岁,如果早于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缔结婚姻者,该婚姻在法律上为“可撤销婚”,在撤销判决前未达法定婚龄人成年,并且双方在登记局“当面确认”并由两名证人作证,则可使早婚成为有效婚。
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起诉离婚要带这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起诉状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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