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晖律师:
医疗损害胜诉背后的专业与担当
在医疗纠纷的复杂世界里,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然而,有一位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患者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陈晓晖律师。
微创手术的噩梦
原告李某因胸闷心悸入住县医院,本以为迎来的是康复的希望,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噩梦。医院为其实施心脏射频消融微创手术时,发生创伤性心脏破裂,李某被迫紧急转院做开胸修补止血手术。多次住院治疗后,他身体遭受重大创伤,构成八级伤残。李某认为这是医院手术操作过错导致的,遂委托陈晓晖律师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县医院以及承保医疗责任险的财产保险
信阳市中心支
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84805.1 元。诉讼中,
法院委托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且过错与心脏破裂损害后果存在次要因果关系,参与度在 16% - 44%。
陈晓晖律师的全力代理
面对复杂的案件,陈晓晖律师围绕医疗损害
侵权展开了全套细致的代理工作。他首先完整固定全部诊疗证据,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转院资料、医疗费票据等整理得井井有条,清晰呈现出微创手术演变为开胸大手术的整个损害过程,明确了损害后果。接着,推动司法鉴定程序顺利进行,针对医院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手术高度注意义务以及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申请法医鉴定。最终拿到关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了八级伤残、医方过错、次要因果关系等核心结论,为庭审索赔筑牢了证据基础。
庭审时,陈晓晖律师针对性抗辩。针对医院主张责任比例仅承担 30%、保险公司提出医保剔除、免赔条款、间接损失不予赔付等抗辩意见,他结合鉴定意见据理力争,请求法院在鉴定参与度区间内按较高比例认定责任。同时,还逐项精确核算医疗费、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此外,他还厘清多方主体责任,明确对外会诊医生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接受诊疗的县医院承担,让医院以及保险机构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
公平正义的判决
河南省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中心支公司赔偿李某 49458.38 元;县医院赔偿李某保险免赔部分及鉴定费合计 14495.37 元;驳回原告过高部分诉讼请求。法院采纳鉴定意见,酌情判令医院承担 40%赔偿责任,处于鉴定次要责任区间的高位,最大限度维护了患者的赔偿权益。案件受理费 1920 元,由县医院承担 1399 元。
胜诉背后的亮点
这场胜诉背后有着诸多亮点。陈晓晖律师成功争取到次要责任区间内顶格 40%的赔偿比例。司法鉴定给出的是 16% - 44%的宽泛次要责任区间,经过他在庭审中的举证说理,法院直接采信了上限附近 40%的责任比例,显著提升了患者的实际获赔金额。他还厘清了外聘专家手术的责任归属,本案手术医生是外院受邀会诊专家,他论证对外会诊手术的法律责任由接诊医院承担,避免了医院与专家互相推诿,保障了受害患者索赔对象清晰。同时,完整实现了伤残、精神损害、鉴定费权益落地,成功将八级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司法鉴定费全部纳入损失范围,鉴定费最终判令医疗机构承担,充分保护了伤者权益。并且,他熟练处理医疗责任险免赔规则,针对保险合同免赔条款,清晰划分保险赔付部分与医院自行承担部分,把免赔差额、鉴定费转由医疗机构承担,减少了患者损失。
陈晓晖律师在这起医疗损害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为患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他用专业和担当诠释了律师的使命,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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