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位租赁合同可变更,在符合条件时双方能协商变更内容,如遇停车场规定改变或承租人车辆情况变化等。变更要遵循原则和程序,包括协商一致、按规定办手续、内容明确等。

车位租赁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解除。一是约定解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况。

车位租赁合同可终止。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终止租赁关系。二是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一方明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车位租赁合同在无禁止转让条款、符合法定程序(取得出租人同意、签有效转让协议)、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时可转让,若合同禁转或违反法规强制规定则转让无效。

产权车位可签租赁合同,产权人出租车位是行使收益权。签合同时要注意租赁期限不超20年、租金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符合规定的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