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可以不用修改,在上户口的时候修改名字即可。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等。
可以改的,只要在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在后面备注一句话,意思就是说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与上户口的名字一致,由什么改为什么,然后盖个手印就可以了。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更改比较麻烦,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而在签发前,已经告知,请将名字写好,想好,而且也要在卫生部内部网备案的。所以你说你出生证明名字不想要了,要更改很麻烦,因为就等于你前一张出生证明作废,然后在补办一张。
1.对于没有出生证明无法办理入户的非婚生子女,应该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补办以后,再申请办理上户口。2.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
出生证明改不了名字,但可以在上户口的时候改名。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
小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见了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可以。孩子的出生证明丢失可以申请补办。父母应当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相关部门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不能查已婚。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小孩子在出生后不久有接产医院负责的,主要信息有:1、父母的姓名、民族。2、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和日期等。3、医院的名称。除了作为出生的相关信息证明外,还有落户口的时候,公安部门会收回一个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