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
1、父母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2、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可以。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出院后为孩子取号姓名并确定给孩子上户口的地址(孩子姓名一定要想好,因为一旦开具出生证后,就不能修改了);带上相关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准生证、出院结账单及出院证明、出院记录,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每周一、三、五下午14:30(节假日除外)。
15个工作日。《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态、血亲关系,是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为孩子办医疗保险、入学手续或申请移民和继承财产时都要用到。
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2、在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3、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