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1、房屋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有以下这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进行评估征求群众的意见,进行相关拆迁补偿标准的公示,确定具体的拆迁安置标准,需要支付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申领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步骤有: 1.发布征收决定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