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专业的法律人才和典型的案例判决都对法治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陈磊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多领域的专业能力成为法律界的佼佼者,而一起房屋共有纠纷案的二审改判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二十年经验铸就多领域法律专家陈磊
陈磊律师是
四川原则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他拥有长达二十年的债权债务处理经验,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表现出色,尤其擅长
建设工程、养老和破产领域的案件,同时在
合同纠纷、
股权纠纷等案件上也经验丰富。
在专业领域之外,陈磊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社会职务。他是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能为养老服务行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是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破产事务管理咨询委员会讲师团副团长,可对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培训指导。此外,他还是
成都电视台《生活大搜索栏目》的特邀法律顾问,借此向广大观众传递
法律知识。他拥有国家二级建造师和国家造价员资格,在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更具优势。同时,他身兼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仲裁普法讲师和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等多个角色,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和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房屋共有纠纷案二审改判体现公平原则
上诉人甲、乙与被上诉人丙、丁因共有房屋的租金收益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案涉房屋由丙、丁出资在地震后原址重建,登记为甲、乙、丙、丁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共有。丙、丁将
房屋出租并收取租金,甲、乙要求分割租金收益20万元,但丙、丁以甲、乙未出资出力且房屋
贷款未还清为由不同意分割。一审
法院驳回了甲、乙的诉讼请求,甲、乙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甲、乙提交新证据证明其对建房还贷有贡献。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房屋为五人共同共有,租金亦属共有,甲、乙有权要求分割租金,但应考虑出资情况,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丙、丁向甲、乙支付80000元,并驳回甲、乙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对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也进行了合理分配。
案例意义与启示
本案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共有财产的性质、各共有人的出资情况以及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等因素,纠正了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导致的不当结果。二审判决兼顾了公平原则,既维护了出资建房的丙、丁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甲、乙作为共有权人应享有的租金收益份额,为处理类似共有财产纠纷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这也提醒我们,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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