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多元的法律人——陈磊律师,同时,一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也展现出司法对合同约定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陈磊律师:二十年深耕,多元绽放
陈磊律师毕业于
四川大学法学专业,作为四川原则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他拥有长达二十年的债权债务处理经验,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表现卓越。他尤其擅长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养老领域以及破产领域的案件,对于
合同纠纷、
股权纠纷等常见法律案件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在专业领域之外,陈磊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社会职务。他是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为养老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持;是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破产事务管理咨询委员会讲师团副团长,肩负着向行业内人员传授专业知识的责任;还是
成都电视台《生活大搜索栏目》特邀法律顾问,将专业
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给广大观众。
此外,陈磊律师具备多项专业资质。他是国家二级建造师和国家造价员,能更好地处理建设工程领域法律纠纷;是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和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通过调解解决当事人矛盾;还是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仲裁普法讲师和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多元化的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他凭借丰富经验、多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众多客户解决法律问题,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建设工程案:争议焦点清晰,司法公正彰显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上诉人甲
公司与被上诉人乙公司签订《脚手架施工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租赁物超期补偿费用等问题产生纠纷。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损失赔偿,甲公司反诉要求乙公司退还超额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一审
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工程款,驳回双方其他请求。甲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其上诉请求不能成立,维持原判。
在办案过程中,一审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双方就争议问题举证、质证和辩论。一审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甲公司上诉提交的新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真实性无法核实且与争议缺乏关联性,不予采信。最终二审法院确认一审事实,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认定、超期补偿费用计算和第三方租赁公司诉讼损失承担等问题上。一审法院详细核算认定各项费用,二审法院严格审查新证据,整个审理过程体现了法院对合同约定的尊重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强调了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无论是陈磊律师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耕耘,还是这起建设工程案的公正审理,都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严谨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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