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许多优秀的法律人士为维护当事人权益和促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陈磊律师便是其中一位闪耀的法律尖兵,同时,一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也展现出法律审判的严谨与公正。
陈磊律师:二十年深耕的法律多面手
陈磊律师作为
四川原则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拥有长达二十年债权债务处理经验。这二十年的沉淀,让他在法律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他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养老领域案件、破产领域难题等方面,都能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常见的
合同纠纷、
股权纠纷、
民间借贷、
遗嘱继承等案件中更是游刃有余,为无数当事人挽回损失、赢得权益。
陈磊律师不仅业务卓越,还在行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是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为养老领域法律规范和服务发展贡献智慧;作为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破产事务管理咨询委员会讲师团副团长,传授破产领域
法律知识;还是
成都电视台《生活大搜索栏目》特邀法律顾问,为观众答疑解惑。此外,他拥有国家二级建造师、国家造价员等专业资质,同时担任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职,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方位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社会担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正审判彰显法治精神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上诉人甲
公司与被上诉人乙公司签订《脚手架施工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租赁物超期补偿费用、第三方租赁公司诉讼损失等问题产生纠纷。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租赁物损失赔偿等费用,甲公司反诉要求乙公司退还超额支付的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一审
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工程款1,299,786元,驳回双方其他请求。甲公司不服上诉,请求撤销一审部分判决,改判支持其反诉请求并让乙公司承担费用。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双方就关键问题举证、质证和辩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据法律判决。甲公司上诉提交的证据因真实性无法核实且与争议缺乏关联性,未被二审法院采信。二审法院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最终作出公正判决。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认定、超期补偿费用计算和第三方租赁公司诉讼损失承担等问题。一审法院详细核算认定费用,二审法院严格审查新证据,维持原判。整个审理过程体现了法院对合同约定的尊重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调了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约定履行义务。
陈磊律师的专业与担当,以及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公正审判,都为我们展现了法律的力量和价值,无论是法律从业者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中感受到法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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